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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战略
中师法律讲堂 之《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发布于:呼叫中心培训网  点击数:2651  更新时间:2017年-05-20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3、农用地 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4、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5、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6、国有土地 指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和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械球市郊区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7、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指土地所有权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属于乡、村和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三种形式的农民集体所有,并由法律规定的组织经营、管理。


  8、土地登记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据此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的一种制度。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10、土地利用区 是指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据土地的适宜性、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需求,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和布局要求,划分出的土地主要规划用途相对一致的区域。


  1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建设立项审查、用地审批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


  12、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13、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14、土地复垦 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15、农用地转用 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将现状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16、征用土地 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17、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18、土地行政处罚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19、土地行政处分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来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20、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21、非法占用耕地罪 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2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殉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2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殉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2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地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5、破坏耕地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违法行为。


  26、非法占用土地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难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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